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的通知
(1999年9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今明两年是完成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现2000年末基本解决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扶贫工作,又一次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信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信贷扶贫工作是国务院交给农业银行的一项特殊任务。目前扶贫贷款占国家全部扶贫资金的61%,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是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重要保证。信贷扶贫“要紧紧围绕扶贫攻坚目标,按照自主贷款的原则,主动搞好服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贷款质量和效益”。各级行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信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管好扶贫贷款。各分行要突出抓好国定贫困县的信贷扶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信贷、计划、人事、财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专”管理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国定贫困县支行,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把全行的业务工作重点转移到信贷扶贫工作上来,围绕扶贫工作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以促进当地扶贫攻坚计划的完成。
二、全面落实信贷扶贫政策措施
扶贫贷款比常规贷款的管理难度大。总行要求承担信贷扶贫任务的各级行,一要完善专门机构,充实专贷人员。在9月底前,各级行应按照总行农银发〔1999〕81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内部调剂和招聘、返聘等方法,迅速配齐从事信贷扶贫工作的人员。二要确保扶贫贷款的资金供应。扶贫信贷资金由总行全额匹配,随用随借,各行要及时匹配到县支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要认真执行优惠利率政策。从今年开始,新发放的扶贫贷款执行统一的优惠利率,统一优惠利率与基准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扶贫贷款逾期后转入逾期贷款帐户,不再享受优惠利率,按逾期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四要将信贷扶贫专项字处理工作向基层营业所延伸。县支行应把常收常放的小额扶贫贷款的审批、借据管理、资产监测、统计分析和明细账务核算延伸到基层营业所,以便于扶贫贷款的发放与管理。五是扶贫贷款所需费用在财务计划中专项下达、专项考核。各分行要将扶贫专项费用直接下达到贫困县支行,不得截留。各分行要严格落实总行制定的政策,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努力完成贷款投放计划。
三、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信贷扶贫到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