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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增值税调查测算工作的通知

  2.了解铁路运输有哪些种类和经营方法?如:经营铁路运输有哪些性质和类型的企业,经营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3.了解铁路运输的基本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如:铁道部、铁路局、分局和各站段在会计核算上主要担负哪些职责?他们之间的财务核算关系是如何进行连接和分工的?运输经营收入的核算主体和经营成本的核算主体是在哪一级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核算又是如何进行的?固定资产是怎样分类管理的?
  4.铁路运输的营运收入核算问题。
  (1)按现行营业税征收规定,铁路营运收入由铁道部汇总后统一缴纳营业税,因此,需要了解铁道部、路局、分局在营运收入上的核算办法,着重了解逐级上交营收入的财务会计处理和划转情况。分局和路局是否体现营运收入?
  (2)铁路营运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除营运收入外,路局或分局还有哪些与营运收入相关的收入或劳务?这方面主要了解营运收入的组成内容和归类方法等,其中有哪些收入上交铁道部统一核算。
  (3)铁道部将汇总后的营运收入逐级下拨给各路局和分局的财务会计处理是如何进行的,是简单的营运收入分解还是综合了其他各种因素?是简单的额度指标还是实质的资金划拨?在逐级划发过程中是否有层层截留?各路局、分局对下拨的资金(或额度指标)在财务处理上是作收入处理还是作为费用支出处理,具体的帐务处理如何?
  (4)铁路工副业主要有什么内容?工副单位在核算上是否独立,与营运业务和营运收入有什么?  
  (5)铁路分局内部各站、段为营运业务提供劳务或各站、段相互提供劳务是否核算收入?各站、段为其他分局或路局提供劳务是否计算收入?这些收入在财务上是如何处理的?
  5.铁路运输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其固定资产扣除范围应包括哪些内容?路轨和站台设施等不动产是否应作为固定资产扣除内容?扣除前后的税负变化情况如何?
  6.铁路运输试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如何确定?现行营业税的铁路运输征税范围是否都应作为增值税铁路运输的征收范围,需要做哪些调整。
  7.铁路运输营运收入的营业税征收是由铁道部汇总后统一缴纳的,改为增值税后,是否可以铁路分局为纳税人缴纳营业税?统一缴纳和以分局为纳税人分别缴纳在增值税核算和征收管理上各有什么利弊?
  8.中央铁路与地方铁路、中外合资建设铁路、其他企业铁路有什么结算关系?财务上是如何处理的?
  二、航空运输
  1.了解现行航空运输的管理体制和行业特点是什么?如民航局、中央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机场、航站的体制和关系,各自的职责范围等。
  2.了解现行航空运输的财务核算体系?着重了解航空公司、机场、航管站在财务核算上的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航空企业在营运收入的分配和核算上有什么特点?
  3.航空运输的征收范围应包括哪些内容?按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否需要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民航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是否都应实行增值税?
  4.航空运输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应如何确定?是否以航空公司或以分公司如纳税人分别在航空公司所在地或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这两种办法在增值税核算上有哪些利弊?是否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采取预征增值税的办法解决增值税核算上的问题?
  5.航空企业的运输工具一般是采用什么方式购入的?对融资租赁购入的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是否允许扣除?在什么环节扣除?扣除前后的税负变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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