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属于第三方信用保证的,要对担保人能力进行分析。以银行金融机构担保作为付款保证形式的,须是信誉良好我行比较了解的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须是我行代理行。
(5)贷款承诺:采用我行分(支)行贷款的承诺作为付款形式的,须取得分行有关部门出具的信用证到期对外付款的贷款承诺书。
上述5种保证形式可单独或混合使用,但必须等值于或超过信用证开证金额。
6.属项目项下进口设备信用证(项目属于新建、扩建或技改),须提供该项目的合法性文件,包括审批部门的文件和项目评估报告,说明最终用户的项目投资情况与设备付款资金的筹措来源及还款准备。
7.一级分行对申请人、委托人、担保人及本笔信用证业务的评价,该业务带给我行的相关效益、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并按下述格式填写申请人、担保人(如有)开证前最新财务指标:
┌────┬─────┬───┬────┬───┬──────┬───┐
│ │总 资 产│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
│客户 ├─────┼───┼────┼───┼──────┼───┤
│财务指标│负 债│ │流动负债│ │ 长期负债 │ │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
│ 年 月 ├─────┼───┼────┼───┼──────┼───┤
│ │所有者权益│ │利润总额│ │总资产利润率│ │
│ ├─────┼───┼────┼───┼──────┼───┤
│ │资本利润率│ │货币资金│ │ 存货 │ │
└────┴─────┴───┴────┴───┴──────┴───┘
(三)打包贷款上报内容包括(二)中除1、3、6项外的其他条款,同时参照建总发(1997)第139号文件中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件要求。分行以发文形式上报总行时,必须附有相关文件,具体包括:
1.客户开证申请书。
2.分行信用证内部审批表。
3.进口商务合同涉及信用证付款条款和价格条款的复印件。
4.缴存保证金的会计凭证复印件。
5.担保文件(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证明文件)。
6.申请人与委托人的代理开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