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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外汇会计业务手册》部分章节修订稿的通知

  借:短期外汇贷款/长期外汇贷款(本行参加的份额)
   贷:贷款转存款——××单位户
  3.利息的核算。在规定结息日,代理行首先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对本行发放的贷款部分计收利息,其会计核算与“现汇贷款利息的核算”相同。
  同时,代理行对本行代理发放的银团贷款计算出应收利息,在与各成员行利息催收通知核对一致后,扣收客户存款,并按行别划转到各成员行指定账户,同时填制利息计算清单一式两联和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一联利息单加盖业务用章后给客户,另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另外填制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以划款凭证和成员行催款通知一并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代理行收到同业扣账通知或总行、境外行报单后,填制借贷方凭证各一联,扣账通知或报单作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贷:存放境内同业
     或有关科目
  4.归还贷款的核算。借款单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金时,填制外汇支付凭证一式两联,代理行审核无误后,在第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另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或者在规定还款日,代理行主动扣款时,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一式两联,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作扣款通知,另一联记账。另外填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两联,以成员行发送的催款通知作为贷方记账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短期外汇贷款/长期外汇贷款——××户
   贷:转贷银团贷款——××户
  同时,代理行将各成员行的贷款本金划拨到各成员行指定账户后,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三联(两借一贷),以划款凭证或电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银团贷款资金——××行户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代理行收到同业扣账通知或总行、境外行清算报文后,填制借贷方凭证各一联,扣账通知或清算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贷:存放境内同业
     或有关科目
  5.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银团贷款。借款人如因特殊情况只能归还部分银团贷款,则代理行应按照协议规定,根据成员行的贷款份额按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行。
  对于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代理行只需按规定将本行参与的部分转入逾期贷款和催收贷款(包括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对代理的银团贷款不必转入逾期贷款和催收贷款。
  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利息,代理行应按规定将本行应收的利息转入应收贷款利息或催收贷款利息,并按规定计收罚息。对于其他成员行应收的利息不做处理,成员行发送的催款通知在核对确认后做专夹保管,待借款人实际归还利息时,再划给各成员行,并以成员行发送的催款通知作贷方凭证附件。
  二、“以储顶贷”专项存款转贷款的核算
  “以储顶贷”专项存款转贷款指本行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资金发放贷款给项目单位,用以顶替在国际金融市场向外国商业银行借入资金进行转贷的贷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先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签订存款协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专项资金存入银行,银行按约定的期限、利率计付利息,银行在取得资金后即转贷项目单位。在工作流程上,此类贷款一般为总行签约转贷分行。
  (一)总行提款的核算。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总行签订定期存款合同后,在合同签字生效后7天内将资金划入总行指定账户。总行在收到境内同业收账通知或境外行清算报文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清算报文或收账通知作借方凭证附件。同时拟发贷记证实报文给国家外汇管理局,以留底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境外同业
    或有关科目
   贷:“以储顶贷”专项存款
  (二)总行转贷分行的核算。总行在提款的同一天将款项划拨到分行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分行专项贷款——××行户
   贷: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户
  分行在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贷:代理贷款资金——××户
  同时根据项目单位用款计划,办理转账,转账时根据客户填写的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四联(两借两贷),一联借方和一联贷方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另外两联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
  借:“以储顶贷”专项存款转贷款——单位户
   贷:贷款转存款——××户
  (三)利息及转贷费的核算。“以储顶贷”专项存款转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存款利率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作为总、分行经办该项目的转贷费,总、分行按照委托贷款协议中规定的比例分成。
  分行在规定的结息日计收贷款利息时,以利息计算清单第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作扣息通知,第二联作借方凭证,另外填制两联转账贷方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利息收入——转贷费收入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利息款
  总行在定期存款结息日将利息划付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账户,同时扣收分行存款。
  借:分行活期外汇存款——××分行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收到同业扣账通知或境外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扣账通知或清算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贷:存放境内同业
     或有关科目
  分行在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利息款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年末,总行国际业务部财会处根据项目处提供的扣款单统一扣划总行转贷费分成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户
   贷: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系统内往来利息收入
  分行在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记账,以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往来利息支出——系统内往来利息支出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四)归还本息的核算。分行在贷款到期日向贷款单位收取本息时,应按归还的本金金额填制转账贷方凭证一联,按照转贷费金额和应付总行利息金额分别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按本息合计金额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两联,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另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以利息计算清单作为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利息收入——转贷费收入
   贷:“以储顶贷”专项存款转贷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利息款
  总行在定期存款到期日,将定期存款本息划转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账户,同时扣收分行转贷资金和应付利息。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
  借: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户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
  借:“以储顶贷”专项存款
   贷:委托分行专项贷款——××行户
  总行在收到同业扣账通知或境外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扣账通知或清算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或境外户)
   贷:存放境内同业/存放境外同业
     或有关科目
  分行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两借一贷,清算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
  借:代理贷款资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利息款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三、逾期贷款的核算
  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分期还款的贷款,如在规定的还款日未收到相应的贷款本金即应转入逾期贷款。
  当贷款逾期时,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两联。一联借方凭证和一联贷方凭证加盖业务章后退客户,另外两联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户
   贷:短期外汇贷款——××户
     或有关科目
  四、催收贷款的核算
  (一)会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贷部门提供的转催收贷款通知,将逾期贷款转为催收贷款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会计分录为:
  借:催收贷款——××户
   贷:逾期贷款——××户
  (二)当正常贷款因某种原因转为催收贷款时,银行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会计分录为:
  借:催收贷款——××户
   贷:短期外汇贷款——××户
     或有关科目
  (三)贷款转催收后,其利息不再计入本期损益。
  借:催收贷款利息——××户
   贷:待转营业收入——××户
  五、境外筹资转贷费的核算
  在计息日,分行向客户收取贷款利息(包括转贷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贷款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转贷款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转贷费收入(包括应付总行的转贷费)
  同时计算出应付总行的转贷费,作如下分录:
  借:同业往来利息支出——系统内往来利息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款
  分行向境外借款行或发债机构付息时(包括总行扣收,统一对外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境外借款利息支出(或外汇债券利息支出)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年末分行向总行支付应付转贷费,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财会处根据项目处提供的扣款单统一扣收时,会计核算如下:
  分行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总行款
   贷:存放总行资金
  总行会计分录:
  借:存放总行资金
   贷: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系统内往来利息收入
  六、进口信用证垫款
  进口信用证垫款指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开出信用证,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要求付汇时,或收到境外银行主动借记报单时,由于进口商存款及保证金不足,不能按时对外支付,而由本行被动垫款的行为。进口信用证垫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垫款时的核算。进口单位对境外银行寄来的单据审核相符并确认付款后,银行应首先扣收进口单位的开证保证金。对其不足部分,银行需要垫款时,填制特种转账凭证五联(四借一贷),两联借方凭证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分别作保证金扣款通知和垫款催款通知,另外三联分别作记账凭证。
  借:进口信用证垫款——××户
  借:存入保证金——××户
   贷:汇出汇款——境外户
  收到总行或境外行报文,确认款已付出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总行或境外行报文作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汇出汇款——境外户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或有关科目
  如果信用证付款方式为境外行审单后主动借记,则经办行在收到总行或境外银行报单时,首先扣收开证保证金,不足部分进行垫付。凭证填制同上。会计分录为:
  借:进口信用证垫款——××户
  借:存入保证金——××户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或有关科目
  (二)归还垫款本息的核算。进口信用证垫款按照信用证有关条款规定或结算部门与客户签定的有关协议计收利息。进口单位偿付垫款本息时,应填写单位外汇支付凭证一式两联,银行审核后,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退客户,另一联代借方记账凭证,另外填制两联转账贷方凭证,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或有关科目
   贷:进口信用证垫款——××户
   贷:利息收入——外汇贷款利息收入

第九章 外汇银行票汇业务的核算

  一、概述
  外汇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由付款行受出票行委托在见票时按票面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新版中国建设银行外汇汇票(以下简称外汇汇票)为即期汇票,不得转让,不可设定质押。
  外汇汇票的出票,限于参加国内外汇清算资金往来或经授权的境内建设银行机构办理。建设银行境外分行不签发该外汇汇票,但可作为该外汇汇票的付款行。
  外汇汇票的付款,境内付款限于参加国内外汇清算资金往来或经授权的建设银行机构;境外付款限于我行的境外分行和账户行。
  二、签发外汇汇票的核算
  申请人需要使用外汇银行汇票,应按规定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一式三联,并签名或盖章。出票行受理时,应认真审查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签名或盖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客户是否提交了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单证,是否交足现金或有足够的外汇存款,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外汇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由出票行按缮制汇票的要求签发后交汇票申请人;第二联为副本,由签发行留底备查;第三联为记账凭证,由出票行在汇票被解付后销账时使用。
  出票行签发外汇银行汇票后,应同时向代理付款行发送清算电文。
  (一)签发境内汇票的核算。
  1.以原币存款办理汇票。出票行签发汇票后,将汇票第一联(正本)连同汇票申请书第一联一并交申请人,汇票第二、三联专夹保管,申请书第二、三联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以留底清算电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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