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
或有关科目
3.总行清算中心根据发报行汇款电文自动划转发报行款项到收报行账户,并以发报行汇款电文作为记账依据。
借: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
贷: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
同时自动生成清算报文,给发报行和收报行。
4.发报行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总行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外汇清算资金往来——××行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5.收报行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总行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贷:外汇清算资金往来——行
(二)一级分行转汇辖内行款项的核算。
1.甲地二级行收到其客户向乙地二级行汇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在客户汇款申请书第一联盖章后退客户,以第二联作为借方凭证;同时拟发汇款电文,发给其一级行,并以汇款电文作为附件,填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
2.甲地一级分行收到其二级行汇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拟制汇款电文,发给乙地一级行,同时生成辖内清算报文给其二级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辖内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以汇款电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款——××二级分行
贷:外汇清算资金往来——××分行
3.甲地二级行收到其一级行辖内清算报文,据以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转销汇出汇款科目。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
贷:存放分行资金——活期户
4.乙地一级行收到甲地一级行汇款电文后,据以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汇款电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同时生成辖内清算报文发给其二级行。以辖内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外汇清算资金往来——甲地建行
贷: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款——××二级行
5.乙地二级行收到其一级行辖内清算报文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三联(一借二贷),一联贷方凭证加盖业务用章后退客户,另外二联记账,辖内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分行资金——活期户
贷:单位活期外汇存款——××户
或有关科目
6.总行清算中心根据收到的甲地一级行的汇款电文,办理甲乙两地一级行之间款项划转,账务处理同前。
7.甲乙两地一级行收到总行清算报文后,办理外汇清算资金往来科目转销,会计分录同前。
(三)一级分行下属两个二级行之间汇划款项的核算。
同一个清算行所属两个二级行之间汇划款项,直接由付款行发报给其一级行,一级行划款后,生成清算报文给付款行和收款行,付款行和收款行凭以制单记账,此类资金划拨通过汇出汇款科目核算,而不通过外汇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核算。
1.付款行收到其客户汇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在客户汇款申请书第一联加盖业务用章后退客户,以第二联作为借方凭证,同时拟发汇款电文给其一级行,并填制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以汇款电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贷:汇出汇款——境内户
2.一级分行收到辖内行汇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记账,同时生成辖内清算报文分别发给两个二级行。
借: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款——××二级分行
贷: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款——××二级分行
3.付款行收到一级分行清算报文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汇出汇款——境内户
贷:存放分行资金——活期户
4.收款行收到一级分行清算报文后,填制特种转账凭证三联(一借两贷),以一联贷方凭证盖章后给客户作为收账通知,另外两联作为记账凭证,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分行资金——活期户
贷: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或有关科目
第三章 境外代理行往来的核算
一、概述
我行与境外代理行往来仍采取三种核算方式:1.总行集中开户记账核算;2.分行开立分账户记账核算;3.分行单独开户记账核算。第1、3种核算办法不变,仅修改第2种即分行开立分账户记账核算办法。
经总行批准,目前许多分行在境外账户行开立了与总行境外账户挂钩的分账户,通过分账户直接与境外账户行办理收、付款,分账户的每日余额由境外账户行主动拨转总行账户。根据原核算办法,一级科目“存放境外同业”不能真实反映全行存放境外同业资金情况,鉴此,取消二级科目“存放境外同业——境外分账户——××代理行”,增加二级科目“存放总行资金——境外分账户——××代理行”。
(一)分行通过分账户收款的核算。
1.分行收到境外账户行的清算报文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清算报文作为借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总行资金——境外分账户—××代理行
贷:汇入汇款——境外户
或有关科目
2.分行解付款项给客户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转账凭证三联(一借两贷),一联贷方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作收账通知,另两联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
借:汇入汇款——境外户
或有关科目
贷:单位活期外汇存款——××单位户
或有关科目
(二)分行通过分账户付款的核算。
1.分行受理客户汇款申请,并审核无误后,在客户汇款申请第一联盖章后退客户,以第二联作为借方凭证;同时拟发汇款电文,填制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以汇款电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户
或有关科目
贷:汇出汇款——境外户
2.待收到境外账户行清算报文时,应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汇出汇款——境外户
贷:存放总行资金——境外分账户—××代理行
(三)分账户余额结转的核算。
1.分账户余额在贷方。
(1)总行收到境外账户行分账户贷方余额拨至总行账户的通知时,以境外账户行报单作为记账依据。同时生成清算报文发给分行。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境外同业——××代理行户
贷:分行活期外汇存款——××户
(2)分行收到总行清算报文时,要及时与境外账户行的报单进行勾对,并及时结转,结转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总行清算报文作借方凭证附件,以境外行报单作为贷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贷:存放总行资金——境外分账户—××代理行
2.分账户余额在借方。
(1)总行收到境外账户行分账户借方余额拨至总行账户的通知时,以境外行报单作为记账依据。同时生成清算报文发给分行。会计分录为:
借:分行活期外汇存款——××行
贷:存放境外同业——××代理行户
(2)分行接到总行清算报文时,要及时与境外账户行的报单进行勾对,并及时结转,结转时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以总行清算报文作为贷方凭证附件,以境外行报单作为借方凭证附件。
借:存放总行资金——境外分账户—××代理行
贷:存放总行资金——活期户
第四章 外汇买卖的核算
第一节 概述
外汇买卖是银行经营外汇的重要业务之一。我行办理的外汇买卖业务按照买卖的目的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国际结算和支付的需要进行的外汇买卖,一类是由于资金保值或盈利的需要而进行的外汇买卖;按照买卖的币种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本币与外币之间的买卖,即结售汇业务,一类是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买卖,包括代客外汇买卖和自营外汇买卖业务。
办理外汇买卖业务,要通过外汇买卖类科目进行会计管理和核算。外汇买卖类科目是实行外汇分账制的特定科目,它在账务组织中起着联系和平衡的作用。外汇买卖类科目有结售汇、外汇兑换、代客套汇、经营套汇、外汇调整(总行专用)等五个科目,分别用于核算不同类型的外汇买卖业务。所有的外汇买卖类业务均采用交易日入账原则,交易日和资金实际交割日之间采用“期收外汇”和“期付外汇”做为过渡科目。
一、结售汇与外汇兑换科目的使用范围
结售汇与外汇兑换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人民币与各种外币之间的买卖业务,其中:结售汇科目用于核算境内机构、驻华机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本币与外币之间的买卖业务。买入外币时银行借记外币有关科目,贷记外币本科目,同时借记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贷记人民币有关科目;卖出外币时借记外币本科目,贷记外币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人民币有关科目,贷记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
外汇兑换科目用于核算来华人员和个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外汇指定银行买卖外汇的行为和出纳业务中的辅币找零业务。买入外币时银行借记外币有关科目,贷记外币本科目,同时借记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贷记人民币有关科目;卖出外币时借记外币本科目,贷记外币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人民币有关科目,贷记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
结售汇与外汇兑换科目总账采用通用账页,按币种分别登记,明细账则采用外汇买卖特种账页,账页结构是在买入、卖出栏下又各分为借方和贷方,在一个账户上同时记外币和人民币账。当买入外币时,外币记在买入栏下的贷方,相应的人民币记在买入栏下的借方;当卖出外币时,外币记在卖出栏下的借方,相应的人民币记在卖出栏下的贷方。然后结出外币及人民币余额,分别记入余额栏。
二、代客套汇、经营套汇、外汇调整科目的使用范围
代客套汇、经营套汇、外汇调整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各种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买卖业务。代客套汇科目核算的是应客户的要求办理的两种可兑换货币之间的买卖业务,以及同币种现汇与现钞之间的兑换。经营套汇科目核算的是经批准通过国际市场调剂货币种类的自营套汇业务,也用于核算本行外币现钞押运出境后转存为外币现汇及非美元币种结售汇和利润结转形成的套汇。没有经总行批准开办自营外汇买卖业务的分行,只能用本科目核算外币现钞外运业务中发生的钞汇折算和非美元币种结售汇和利润结转形成的套汇。外汇调整科目核算的是总行向国际金融市场调剂货币种类,进行保值性质的外汇资产结构调整,使用本科目时需要经总行领导专项批准。
代客套汇、经营套汇与外汇调整科目总账采用通用账页,按外币币种设置账户。明细账采用外汇买卖特种账页,账页结构是在买入、卖出栏下又各分为借方和贷方,在一个账户上同时记外币和美元账。当以美元买入外币时,外币记在买入栏下的贷方,相应的美元记在买入栏下的借方;当卖出外币买入美元时,外币记在卖出栏下的借方,相应的美元记在卖出栏下的贷方。然后结出外币及美元余额,分别记入余额栏。
三、期收外汇和期付外汇科目的使用范围
所有外汇买卖类业务核算,均采用交易日入账原则。交易发生和资金交割之间通过“期收外汇”和“期付外汇”科目过渡。“期收外汇”专门用于核算本行进行即期、远期外汇交易到期交割时应收的外汇款项。交易发生时记借方,交割时记贷方。
“期付外汇”专门用于核算本行进行即期和远期交易到期交割时应付的外汇款项。交易发生时记贷方,交割时记借方。“期收外汇”和“期付外汇”下按“即期户”和“远期户”分别设户,并使用核销账,采用逐笔核销方式,业务发生后要逐笔记载,经常对账,迅速处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节 结售汇业务及其平盘的核算
结售汇业务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来华人员和个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本币与外币之间的买卖行为。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的结售汇业务通过“结售汇”科目核算,来华人员和个人结售汇业务以及辅币找零业务通过“外汇兑换”科目核算。
结售汇业务按照交易的期限可分为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两种。其中即期结售汇业务按照交割时间的不同,又分为当日交割(T+0交易)、隔日交割(T+1交易)、隔两日交割(T+2交易)几种情况。
一、即期结售汇业务及其平盘的核算
(一)结汇业务的核算。结汇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换成相应人民币资金的行为。结汇按款项性质分资本项目结汇和经常项目结汇两种。资本项下结汇,银行凭单位结汇申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结汇核准件办理;经常项下结汇,由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1.交割日与交易日为同一天(T+0交易)结汇业务的核算。银行办理结汇时,填制外汇买卖凭证一式八联,其中一、七联加盖业务用章后交客户,第六联凭以登记“敞口头寸登记表”,三、四联分别做外币和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的借贷方凭证,第二、五联分别做有关科目的借贷方凭证,第八联为核销联。
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户 结汇币种
或有关科目
贷:结售汇 结汇币种
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
贷:××科目 人民币
2.交割日大于交易日(T+1或T+2交易)的结汇业务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