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用系统及外围设备软件的修改于1998年11月1日前完成程序修改、测试、试运行等工作。
五、发行金卡采取先试点后扩大发行的方式。各分行须在1998年11月1日前做好金卡发行与收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市场调查与预测以及发行和受理金卡的操作细则等情况汇总报告总行。同时,具备发行金卡条件的分行应向总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总行审查其发行金卡的资格,经总行批准成为金卡发卡行后方可发行金卡。其他各分行暂为金卡收单行。
六、首批对外发行金卡的时间由总行统一宣布。有关的试点金卡发卡行名单、申领金卡卡片以及对外宣传等事项另行通知。金卡卡面样本另行下发。
附: 中国建设银行金卡发行规则
第一条 为了丰富龙卡产品,提高龙卡质量,根据《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以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金卡是建设银行龙卡系列产品之一,是建设银行根据一定条件对在建设银行享有较高信用等级客户发行的信用卡。
第三条 凡办理金卡业务,均须执行本规则。
第四条 金卡卡片由总行统一设计、订购,各金卡发卡行根据需要向总行申请领取金卡空白卡片。
第五条 金卡卡面凸印内容与普通信用卡相同。
第六条 金卡卡片凸印格式执行建筹字(1992)第46号文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20.1-94(ISO7811/1-1985)和GB1520.3-94(ISO7811/3-1985)。
第七条 金卡申领人除具备申领普通信用卡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领人为普通卡持卡人,其上一年度持普通卡购物消费额及购物消费次数累计在本行持卡人中位居前10位,并且从未发生过恶意透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