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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开办单位通知存款业务的通知

  第十条 存款单位需要支取存款,必须提前3天(以银行签收的时间为准)向开户银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取款通知书。
  第十一条 存款单位支取存款时,须出示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填写付款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经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将支取存款本息转入本单位其他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第十二条 存款单位一次提取全部存款时,由开户银行收回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办理销户手续;存款单位提取部分存款时,未取部分余额若低于开户起存金额,则予以销户。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附:二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参考文本)


  
                            编号:

┌──────────────────────────────────┐
│                                  │
│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
│                   ┌┬┬┬┬┬┬┬┬┬┬┬┬┐ │
│开户存入金额(大写):______   ││││││││││││││ │
│                   └┴┴┴┴┴┴┴┴┴┴┴┴┘ │
│开户时间:______                       │
│                                  │
│                  开户银行(经办行)盖章      │
│               备注:原证实书编号:____     │
│                                  │
├──┬──┬───────┬───┬──────┬────┬────┤
│  │日期│支出金额(元)│利率 │ 余额(元)│ 操作 │ 复核 │
│提取├──┼───────┼───┼──────┼────┼────┤
│  │  │       │   │      │    │    │
│  ├──┼───────┼───┼──────┼────┼────┤
│部分│  │       │   │      │    │    │
│  ├──┼───────┼───┼──────┼────┼────┤
│  │  │       │   │      │    │    │
│存款├──┼───────┼───┼──────┼────┼────┤
│  │  │       │   │      │    │    │
│  ├──┼───────┼───┼──────┼────┼────┤
│记录│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证实书仅对存款人证实,不得作为质押和支取存款的权利凭证。│
│    2.存款人取款时,需出示证实书,并作支取记录。        │
│    3.销户时,必须交回本证实书。                │
│    4.本证实书涂改无效。                    │
├──────────────────────────────────┤
│  出纳    复核   记账           事后稽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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