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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呆账贷款管理及核销暂行办法》的通知

  1.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企业兼并计划;
  2.企业兼并双方的协议和被兼并方贷款债务落实的情况;
  3.要求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4.坏账损失核销审批呈报表一式五份;
  5.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经批准企业兼并5~7年后免除的利息待到期后申报。
  (三)减员增效类。减员增效企业的坏账损失,用坏账准备金核销。其坏账准备金不足,需用呆账准备金核销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企业减员增效计划;
  2.企业通过分流富余人员,达到增加效益目标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3.要求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4.坏账损失核销审批呈报表一式五份;
  5.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呆账贷款核销必须填写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呈报表,并由贷款发放行写出核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企业破产、关闭或受灾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贷款发放过程;
  (三)企业破产、关闭的主要原因;
  (四)财产清算及分配情况;
  (五)贷款行受偿和损失情况;
  (六)申报核销呆账贷款金额;
  (七)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 地市行稽核部门应对信贷部门提交的呆账贷款核销的申请报告提出稽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 核销材料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律打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材料装订要有序、整齐、规范。其中:
  (一)每户金额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只按附表上报汇总表。
  (二)每户金额50万元以上的报送全套材料。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是:1.封面;2.材料目录;3.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呈报表;4.贷款行申请报告;5.稽核部门的稽核意见;6.大额呆账贷款核销的专题审核报告;7.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每户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大额呆账贷款核销,省(区、市)分行或直属分行应写出专题审核报告。

第五章 呆账核销的审查与审批

  第二十五条 呆账贷款的审查。各级行要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依据下级行上报的申请材料,对中国农业银行呆账贷款核销申请报告审议同意后,填制中国农业银行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呈报表,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报上级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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