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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出纳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
 出纳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8年9月9日 农银发〔1998〕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出纳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分行要切实做好有关考试考核的培训、复习和组织工作。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财务会计部)反映。

附:  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出纳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财会人员持证上岗是全员持证上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会计基础建设,提高财会队伍素质,减员增效,增强同业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会计出纳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农银发〔1998〕128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出纳人员持证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1997〕108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对象和岗位设置
  (一)考试对象中国农业银行从事会计出纳岗位工作的全体员工(含合同制员工)均为本专业持证上岗的考试对象。按照分步实施原则,省级分行(含直属分行)机关以上财会管理人员暂不参加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人事部门会同财会部门审定,可免于部分项目的考试或测试:
  1.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免于本岗位业务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测试;
  2.从事会计出纳工作累计30年以上(含)者,可免于本岗位业务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测试;
  3.具有国民系列教育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含)学历或会计师以上(含)职称,并从事银行财会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含)者,可免于本岗位业务知识的考试;
  4.在考试年度内,凡参加地(市)级分行以上(含)单位组织的业务操作技能比赛获奖者,可免于该项目的测试。
  (二)专业考试岗位设置
  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岗位分工要求,本专业持证上岗考试的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参加考试者为省级分行直属营业单位、二级分行、县(市)支行会计科(处、股)管理人员)、会计岗(参加考试者为从事核算、联行、结算等项工作的人员以及内勤坐班主任、会计主管等)、出纳岗(参加考试者为出纳员、库房管理人员等)。各岗位的考试均为“3+X”,即职业道德、计算机、法律常识三项(以上三项本细则不涉及)加上本岗位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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