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研究制定经济、会计、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做好高级经济师人机对话、模拟考试的课题研究,通过试点,在经、会、统三个系列高级职称(资格)逐步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法。
4.对已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各专业,组建相应的评审机构。1995年计划在全国授权设立200个左右专业性强、人才密集的单位为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点。对各省市、各部委授权组建2000个左右工程系列有关专业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并实行计算机建库管理。
5.继续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对资格考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政策研究。扩大资格考试的专业范围和层次;完善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人员、船舶驾驶等专业的资格考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统计师、审计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6.研究制定非国有单位、流动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1.制定下发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
3.认真总结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考试试点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宝石鉴定、国有资产评估、中医药等专业的执业资格有关规定与实施办法,并进行试点。
二、加强立法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有关条款,制定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下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法规,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范围和方法。
(三)加强对职称评定工作的宏观调控,制定《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监察暂行规定》,以使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聘任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队伍培训
(一)根据深化职称改革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各地职改队伍的现状,分期分批地组织对全国地市以上和大型以上企事业的职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第一讲;我国职称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与深化职改的总体思路及实施方案;第二讲: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三讲:制定和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四讲:规范评审聘任程序,实施职称监察制度;第五讲;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六讲: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