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纲要(1999-2001年)》的通知
(劳社厅函〔199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劳社部函〔1998〕138号)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纲要(1999-200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9年6月23日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
系统建设实施纲要(1999-2001年)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用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大型、分布式的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包括宏观决策和业务管理两个部分,网络由国家、省、市三级组成,服务对象包括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同时为各级政府机构决策提供服务。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服从于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系统建设坚持一体化的设计思想,与就业服务系统、医疗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等统一标准,协调建设。
一、信息系统发展现状和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1.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1993年一些地区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业务量急剧增长,一些地区建立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高业务工作效率等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已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行前台业务处理,一些较发达的城市实现了全市联网。但由于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系统建设的规模、水平差异也较大。系统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现有的信息系统已无法更好地满足业务处理和管理决策的更高要求;缺乏全国统一标准和组织指导,各地自行建设信息系统,一些地区未按系统工程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论证,造成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浪费,应用软件重复开发现象比较普遍,网络互联困难;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渠道没有明确,各级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明显不足;缺乏组织与人员保证,许多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没有专门的信息管理组织机构,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人员配备不足,这种状况严重制约着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
2.系统建设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