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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秦皇岛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批复
(劳社部函〔1999〕187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送《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办理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服务许可证”的请示》(冀劳社办〔1999〕318号)收悉。同意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境外就业职业介绍处。你厅要按照《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劳力字〔1992〕63号),认真做好指导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合作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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