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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和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省级团委、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要通力合作,通过推荐工作推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把握推荐对象条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保证青年岗位能手的先进性。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
  联系人:马君
  联系电话:(010)67012288-2801,2821
  传 真:(010)67037646
  附 件: 1.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略)

                           1999年2月3日

附件1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10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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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3         山东          4
  天津         3         河南          3
  河北         3         湖北          3
  山西         3         湖南          3 
  内蒙古        2         广东          3
  辽宁         3         海南          2
  吉林         3         广西          2
  黑龙江        3         重庆          2
  上海         3         四川          3
  江苏         3         贵州          2
  浙江         3         云南          2
  安徽         3         西藏          1
  福建         3         陕西          3
  江西         3         青海          2
  甘肃         2         国家纺织局       1
  宁夏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
  新疆         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国家有色金属局     1
  总政         1         国家轻工局       1
  武警         1         国家冶金局       1
  铁道         1         国家贸易局       1
  民航         1         国家机械局       1
  中直         1         国家电力公司      1
  国家机关       1         交通部         1
  金融         3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1
  国家煤炭局      1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1
  卫生部        1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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