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1999-2003年
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1999年-2003年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部人事教育司反映。
1999年7月8日
1999-2003年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素质,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于劳动保障系统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造就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风硬、业务精、效率高的干部队伍,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为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按需施教,学用一致;突出重点,注重质量;以自学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坚持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到2003年底,要对全系统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使其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在政治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培养一批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精通劳动保障业务、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内容和要求
(一)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门业务知识两部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科技、行政管理、法律、财务、计算机、外语等。专门业务知识主要包括劳动保障理论、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劳动保障业务和相关业务知识等。
(二)基础知识培训以地方党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安排为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统一采用劳动保障部组织编写的教材;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各级党工委的要求,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