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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五、会计人员应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记账。
  六、证券买卖由基金管理人直接下单,托管人根据经确认的证券买入交割通知单、卖出交割通知单编制记账凭证,记载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证券投资、投资收益等账户。
  七、业务印章应实行专人保管,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业务印章、密押和重要空白凭证要实行分管分用。

第五章 会计档案

  一、基金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各行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的工作。
  二、基金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5年。
  三、托管部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托管部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编造清册移交本行会计部门集中管理。
  四、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以防止丢失和泄露。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查阅会计档案时,要按照规定持公函并经有权人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赔同查阅;如因处理案件需要取证,可以抄录或影印,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第六章 会计报表和基金资产净值

  一、资产负债表。

           _______基金资产负债表
               年 月 日          会基01表
  编制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_____基金托管部       单位:元

┌────────┬─┬──┬──┬─────────┬─┬──┬──┐
│  资产    │行│期初│期末│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行│期初│期初│
│        │次│余额│余额│         │次│余额│余额│
├────────┼─┼──┼──┼─────────┼─┼──┼──┤
│资产:     │ │  │  │负债:      │ │  │  │
├────────┼─┼──┼──┼─────────┼─┼──┼──┤
│现金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银行存款    │ │  │  │应付托管费    │ │  │  │
├────────┼─┼──┼──┼─────────┼─┼──┼──┤
│交易保证金   │ │  │  │应付收益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股票投资    │ │  │  │卖出回购债券款  │ │  │  │
├────────┼─┼──┼──┼─────────┼─┼──┼──┤
│债券投资    │ │  │  │负债合计     │ │  │  │
├────────┼─┼──┼──┼─────────┼─┼──┼──┤
│可转换债券   │ │  │  │持有人权益:   │ │  │  │
├────────┼─┼──┼──┼─────────┼─┼──┼──┤
│配股权证    │ │  │  │实收基金     │ │  │  │
├────────┼─┼──┼──┼─────────┼─┼──┼──┤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 │  │  │基金公积     │ │  │  │
├────────┼─┼──┼──┼─────────┼─┼──┼──┤
│买入返售债券  │ │  │  │未分配收益    │ │  │  │
├────────┼─┼──┼──┼─────────┼─┼──┼──┤
│资产估值增值  │ │  │  │已实现资本利得  │ │  │  │
├────────┼─┼──┼──┼─────────┼─┼──┼──┤
│        │ │  │  │未实现资本利得  │ │  │  │
├────────┼─┼──┼──┼─────────┼─┼──┼──┤
│        │ │  │  │持有人权益合计  │ │  │  │
├────────┼─┼──┼──┼─────────┼─┼──┼──┤
│资产合计    │ │  │  │负债及持有权益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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