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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312收益分配
  1.本科目核算基金按规定分配的收益和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3.年度终了,基金应将本年实现净收益总额,从“本年净收益”转入“收益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净收益”科目,贷记“收益分配”科目。如为亏损,则直接转入“未分配收益”科目,用红字借记“本年净收益”,贷记“未分配收益”科目。计提应付持有人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收益”科目。最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收益”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分配收益”科目。
  313未分配收益
  1.本科目核算基金历年累计未分配收益或累计亏损。
  2.科目使用参见“收益分配”科目使用说明。
  321已实现资本利得
  1.本科目核算开放式基金在出售基金单位时所实现的资本利得。
  322未实现资本利得
  本科目核算基金在估值日,按照规定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增值(或减值)部分借记“资产估值增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损益类科目。
  501证券买卖价差收入
  1.本科目核算基金因买卖股票、债券、配股权证等金融工具所获得的价差收入或损失。
  2.发生证券买卖价差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或“交易保证金”等科目,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证券的销售成本,贷记“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科目,按照实际成交价与账面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证券买卖价差收入”。
  3.本科目下设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配股权证、其他5个二级科目,并按投资种类设明细账。
  502投资收益
  1.本科目核算基金投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等收益。
  2.发生应收或收到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买卖价差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债券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收益”科目。
  3.本科目下设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配股权证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5个二级科目,并按投资种类设明细账。
  503利息收入
  1.本科目核算基金各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收入。
  2.发生的各项利息收入,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或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净收益”科目。
  3.本科目应按业务类型等设置明细账。
  504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基金的其他收入。
  2.发生的各项其他收入,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净收益”科目。
  511管理人报酬
  1.本科目核算基金按照协议规定计提的应付管理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2.计提管理人报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管理人报酬”科目。支付管理人报酬时,借记“应付管理人报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12托管费
  1.本科目核算基金按照协议规定计提的应付托管人的托管费。
  2.计提托管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托管费”。支付托管费时,借记“应付托管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13交易费用
  1.本科目核算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等金融工具投资时,支付的印花税、经手费、征管费等税费。
  2.发生交易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利润时,借记“本期净收益”,贷记本科目。
  521其他费用
  1.本科目核算基金的交易费用。
  2.发生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下设上市年费、会计师费、律师费、持有人大会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其他等二级科目。

第四章 会计凭证和业务印章

  一、基金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账的依据,是核对账务和事后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基金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已经管理人和托管人双方确认的投资指令、证券交割单、银行回单以及有关合同等。
  三、投资指令包括现金存取指令、收款指令、付款指令、账户间调拨款指令、证券托管及转托管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及其他指令。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指令程序由托管协议规定。
  四、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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