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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因特网(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因特网
 (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6月1日 工银发〔1998〕78号)


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直属学院:
  为加强我行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宣传管理,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因特网(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工商银行因特网(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工商银行网上信息宣传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商银行网上信息宣传应当遵循统一信息出口、统一宣传口径、统一企业形象和统一审核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总行管理信息部负责上网信息的收集、审核、编辑、制作和发布工作;技术保障部负责上网信息运行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一级、准一级分行的管理信息部门负责分行上网信息的组织、编辑及报送工作。
  第三条 工商银行在因特网上发布的主页信息,应当以工商银行形象识别系统规范为标准,以业务介绍为主要内容,方便国内外同业和客户查询有关业务信息,树立和维护工商银行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工商银行在因特网上的主页网址是:
  http://www.icbc.com.cn

第二章 上网信息管理

  第五条 上网信息范围。工商银行的上网信息以业务指南为主,着重介绍工商银行业务品种、服务方式和管理特色,并提供有关的业务发展动态和信息。
  第六条 上网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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