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出纳工作检查辅导制度》(试行)的通知

  (三)业务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是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他行票据,收妥抵用。
  (四)各种业务印章及经办人名章是否清晰齐全。
  (五)人员变动是否按规定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 检查账账、账表、账款、账据、账实、内外账务“六相符”情况。主要检查:
  (一)总账各科目余额与其分户账余额是否一致;全国联行往来账卡片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汇票结算保证金卡片金额合计与保证金分户账余额是否相符。
  (二)日计表、月计表、季报、半年报、决算报表各科目发生额、余额与总账各科目的发生额、余额是否相符。
  (三)尾箱现金与尾箱余额登记簿是否相符;库存现金与库存券别明细账是否相符;现金科目总账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四)各贷款科目借据是否与分户账、总账相符。
  (五)财产物资账与实物是否相符;有价单证账与实物是否相符;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与实物是否相符;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的结存份数与实物结存数是否相符。
  (六)是否坚持每月向开户企业发对账单,未达账项是否查清。
  第十二条 检查会计凭证与账簿记载情况。主要检查:
  (一)账务组织及处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错账冲正是否符合要求;
  (二)受理的凭证是否属本行受理凭证,签发的单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支付结算规定;
  (三)账、簿、卡是否按规定设置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四)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编制和报送报表,报表之间的数据是否衔接。
  第十三条 检查印、押、证、机的管理情况。主要检查:
  (一)印、押、证、机是否坚持分管制度,保管与使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颁发、交接手续是否齐全;
  (二)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纳入表外科目核算,领发、使用登记及注销、交接手续是否齐全,账实是否相符。
  第十四条 检查会计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
  (一)会计档案装订是否及时、完整、整洁,并按有关规定顺序排列,是否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
  (二)会计档案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专人管理,人员变动有无交接手续;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