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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对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


     对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6月24日 农发行字〔1998〕199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对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对中央直属粮食

           储备库(站)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划转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加快建立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1998年国家通过资产整体无偿划转方式上收200亿斤左右仓容的原已储备中央专储粮的粮油仓库和粮食转运站,作为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的划转上收,适时做好中央直属储备库(站)的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提高对划转上收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信贷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实现储备与经营分开是《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的划转上收工作直接关系到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对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粮食流通方面的事权、加强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给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信贷管理内容、管理对象、管理方法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各级行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讲政策、讲原则、顾大体、识大局,深入拟上收的库(站),摸清情况,搞清信贷资产的占用形态及其划转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国家整体划转上收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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