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用于收购的存款和现金。填列本月发生的对企业发放的收购(储备)贷款形成的在收购资金存款户中的存款及用于收购的企业库存现金等的余额。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一第19栏。
八、收购数量。填列本月发放的收购(储备)贷款支持企业收购的粮油数量。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一第3栏。
九、发放调销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对企业调入粮油(含进口)发放的贷款数,包括国家专项储备粮油的调拨。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二第2栏。
十、调入(含进口)商品值。填列本月发放的调销贷款形成的企业调入(含进口)的粮油商品值(含进项税),包括调销价款和必要费用。调销价款等于调销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入库后形成直接库存值。必要费用计入视同库存值。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二第4栏。
十一、调入(含进口)结算资金占用。填列本月发生的对企业发放的调销贷款形成的结算资金占用。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二第19栏。
十二、调入(含进口)数量。填列本月发放的调销贷款形成的企业调入(含进口)的粮油数量。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二第3栏。
十三、销售数量。填列本月实际发生的企业销售(包括调出)的粮油数量。其中:顺价销售填列企业按《关于明确顺价销售作价原则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农发行贷一字〔1998〕1号)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粮油的数量。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三第2栏和第3栏。
十四、销售收入。填列本月实际发生的企业销售粮油收入(含销项税)。其中:顺价销售填列企业按《关于明确顺价销售作价原则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农发行贷一字〔1998〕1号)规定的价格销售粮油的收入。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三第8栏和第9栏。
十五、销售收入中应收回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企业销售粮油在收购(调入或进口)时实际占用的贷款数,按《
关于做好收贷收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发行字〔1998〕156号)文件规定计算。其中:专项补贴应收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有专项弥补来源的调销国家专储、地方储备和出口及按规定处理陈化粮(油)形成的价差亏损占用的贷款数。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三第4栏和第7栏。
十六、回笼销售货款。填列本月发生的企业收回销货款数额,包括销售收入中回笼的销货款和本期销售收入外企业应收货款中回笼的销货款数额(下同)。如果本月回笼销售货款数大于本月销售收入数的,要有文字说明。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2栏。
十七、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回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企业回笼销货款在收购(调入或进口)时占用的贷款数额,按《
关于做好收贷收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发行字〔1998〕156号)文件规定计算。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3栏。
十八、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回利息。按《
关于做好收贷收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发行字〔1998〕156号)文件规定填列本月发生的企业回笼销货款占用的贷款应收回的利息数额。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4栏。
十九、回笼销售货款归行。填列本月发生的企业回笼销售货款存入农发行基本存款账户的数额。如果本月回笼销售货款归行数大于本月回笼销售货款数的,要有文字说明。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5栏。
(一)收回贷款。填列从本月归行销货款中收回的回笼销售货款中所占用的贷款本金。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6栏。
(二)收回利息。填列从本月归行销货款中收回的回笼销售货款中应收利息及欠息数。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7栏。
(三)收回其他贷款。填列从本月归行销货款中收回的企业费用贷款及不合理占用贷款额等。其中“收回1998年5月31日前不合理占用贷款”和“收回1998年6月1日后不合理占用贷款”分别按实际收回数填列。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8栏。
(四)企业财务资金。填列从本月归行销货款中转入企业财务资金存款户用于企业合理费用开支的部分。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9栏。
二十、专项补贴应收贷款实际收回。填列本月实际收回的专项补贴应收贷款数额。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四第10栏。
二十一、其他来源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从企业“销售收入”和“专项补贴”(指本说明中第十五项内容)外的资金来源中收回的不合理占用贷款数。其中“收回1998年5月31日前不合理占用贷款”和“收回1998年6月1日后不合理占用贷款”分别按实际收回数填列。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
其他来源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额=台账一第22栏(以负数登记的金额合计数)+台账六第2栏+台账六第6栏+台账六第10栏的消化额(以负数登记的金额合计)+台账七第2栏+台账七第4栏+台账七第6栏+台账七第8栏+台账七第10栏的消化额(以负数登记的金额)-台账四第8栏
二十二、企业账面亏损数。填列本月企业账面发生的亏损数额。
从第五项至第二十一项的勾稽关系为:
(一)26=27+28(在不发生流失和挤占挪用情况下)
(二)30=31+32
(三)43=44+45+46+47
(四)企业在不发生新的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情况下:
22=(26+30-27-28-31-32)+(41-44)+23
另,粮油贷款管理月报表附表只填报粮食的各项数据,具体填表内容说明如下。
一、粮食直接库存值。按本月发放贷款形成库存粮食价值(含进项税)分粮食品种填列。包括商品库存、国家专项储备、地方储备。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
1~4项的“本月发生额”与台账五“本期累计增加库存”和“本期累计减少库存”的金额之差(分粮食品种,不含14栏油脂)相对应。
二、粮食库存数量。填列本月发放贷款形成的粮食库存数量。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
5~8项的“本月发生额”与台账五“本期累计增加库存”和“本期累计减少库存”的数量之差(分粮食品种,不含13栏油脂)相对应。
三、发放收购贷款。填列本月发生的对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发放的贷款余额(包括从农民手中直接收储的)。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一第2栏月末粮食贷款合计。
四、收购粮食数量。填列本月发生的收购(储备)款支持企业收购的粮食数量。此项数据来源于台账一第3栏月末粮食收购数量合计及第7、9、11、13、15栏(分粮食品种),月末将台账的收购原粮合计数折算成贸易粮填列此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