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重新确定司法部机关公文发文字号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重新确定司法部机关公文发文字号的通知
 (1999年1月20日)


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司法部机关“三定”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部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进一步做好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现将重新确定的部机关公文发文字号通知如下:
  一、司法部发文:
  司发党〔1999〕×××号(司法部党组文件)
  司发〔1999〕×××号(司法部文件)
  司发请〔1999〕×××号(司法部请示)
  司发报〔1999〕×××号(司法部报告)
  司发通〔1999〕×××号(司法部通知)
  司发函〔1999〕×××号(司法部函)
  司复〔1999〕×××号(司法部批复)
  二、各司局发文:
  司办字〔1999〕×××号(办公厅文件)
  司办函〔1999〕×××号(办公厅函)
  司政〔1999〕×××号(政治部文件)
  司政函〔1999〕×××号(政治部函)
  (99)司监字×××号(监狱管理局文件)
  (99)司劳教字×××号(劳动教养管理局文件)
  (99)司律公字×××号(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文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