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印发《科技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研究提出完善科技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政策、意见,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科技部实际,制定具体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5.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组织开好每半年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部党建领导小组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党建工作的协调工作。
  (三)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根据分工负责科技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领导工作,落实中央纪委和部党组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四)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内容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制度和要求部署,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文件,抓好本单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向主管部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主管部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单位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根据主管部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5.领导支持本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组织上的落实。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和要求,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部门工作分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