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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西藏班工作的意见》、《内地西藏中学班(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水平
  1.要按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加强德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爱国主义、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基本路线、艰苦奋斗和增强改革开放意识的教育,并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除按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外,还要根据西藏学生的思想实际,补充一些有关西藏历史、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课程,加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西藏农奴翻身史、科学思想和无神论的教育。
  2.内地西藏初中、高中、中专班(校)要创造条件,实行与汉族学生合校组织教育教学的办学体制,关在实施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藏汉合班,以利于各族学生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3.要从西藏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心理特点出发,充分发挥内地学校现有设施、师资、管理水平的优势,精心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大纲的基本要求,从建设新西藏的需要出发,尽可能安排一些选修课和讲座,使学生经常了解西藏的发展和建设的新成就,激发他们热爱西藏、建设西藏的感情;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和劳动,使他们既学到较扎实的文化知识又懂得一定实用技术。对个别学习较差的学生,还要给予特殊的帮助,使之能跟班学习。各学校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措施,使每个西藏学生都能明确学习目的,增强信心,调动他们内在动力,提高学习积极性,争做优秀学生。
  4.对西藏学生既要给予关心和照顾,又要根据特点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本着“爱、严、细”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使他们养成艰苦朴素的作风和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今后,学生的人头经费由原来的完全包干,改为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办法发放,同时设立特困补助费,根据农牧民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四、切实解决好办学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几年来,国家和各省市、各部门为办好内地西藏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今后仍需继续做出努力。国家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内地西藏班有关经费的政策和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内地援藏办学的条件,“八五”期间,国家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给予补助。学生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将根据的情况制定新的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不足部分,由省、市政府和主管部委补贴。内地西藏中学班(校)的学生的生活待遇原则上按中专生对待。从事西藏班工作的教职工,由于工作量大,工资补贴应参照原教育部(56)计劳董字第30号文件和人事部、财政部人薪函(8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省市政府和主管部委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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