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授课质量:教师授课应做到概念清楚、启发式教学、语言生动、理论联系实际、板书工整等5项主要内容。
(11)传播活动:学校每学年应利用宣传栏、家长会、班队会、广播、卫生小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或家长宣传不同内容的卫生保健知识达20次。
(12)开课率: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教学班数占应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教学班总数的百分比。
(13)书面考核:核实个人成绩和总平均成绩。以全部学生总平均成绩为指标。
(14)实际操作:从附录2中按各年级教学要求随机抽3项,受检学生做到3项完全符合标准为合格。评价时对受检学生采用逐项淘汰的办法(每查完1项,将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淘汰)。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5)头发与指甲:学生应做到头发整洁(勤洗头、无异味、无头虱),指甲整洁(勤剪指甲、保持干净),2项均做到为合格。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6)面部与衣着:学生应做到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2项均做到为合格。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7)体育锻练:学生应做到坚持做好课间操(态度认真、动作准确为合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练。以做操合格“百分率”或参加课外体育锻练的“百分率”为指标。
(18)教学用房与宿舍(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应做到地面和墙壁无烟头、无污迹、无纸屑、窗明、桌椅净、物品摆放整齐。6条均做到为合格。有学生宿舍的学校,受检宿舍数不应少于受检教学用房与宿舍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受检教学用房与宿舍“合格率”为指标。
(19)校园与厕所:校园应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弃物、无痰迹、无污水洼(池)、无乱写乱画(5条);厕所应做到无臭、无蚊蝇蛆滋生、无乱拉乱尿、无乱写乱画、粪池加盖(5条)。共10条。
(20)缺课率:指除事假以外的各种原因造成的缺课。
∑本学年全校学生缺课时数
缺课率(‰)=-------------×1000‰
学年课时总数×全校学生数
学年课总数=每周平均课时数×全学年教学周数
全校学生数=(学年初学生数+学年末学生数)÷2
注: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时,可检查全部对象,或随机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对象进行评价。
三、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