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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
 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5年1月7日 教基〔1995〕3号)


  吉林省教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从学校教育实际情况出发,在普通初中内部实行分流教育,调整了农村普通初中分流年级的课程设置和部分学科的教学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吉林省教委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此文,以推动这项改革。现将这一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在农村普通初中内部适时进行分流教育,是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学生辍学的一项有效措施。在工作中,要转变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要注意与当地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考虑,提高教育的整体效益;要努力加强“农科教”结合,使教育改革纳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学校的分流教育方案,应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施分流教育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试点学校要精心指导,可依具体情况给予一些扶持的政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村普通初中教育改革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农村普通初中教育改革的情况和经验及时报我委基础教育司。
  
      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4年8月5日)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不断深化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需要,在总结近几年我省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现阶段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模式的改革已十分紧迫。实践证明,单一的办学模式和一层一层的应试教育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不利于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一条有效办学途径。 
  首先,分流教育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同时又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多层次建设人才,传统的教育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这种社会需要。只有改革旧的办学模式,以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学校的培养目标,才能真正体现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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