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学习济南交警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学习济南
 交警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公交管〔199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现将《学习济南交警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贯彻。

                          1996年3月11日
         学习济南交警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座谈会纪要

  1996年2月13日至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河北唐山市召开了学习济南交警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二省、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处和部分交警支队的事故处、科长。会议交流了各地在学习济南交警活动中改革事故处理工作的措施,研究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具体作法。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当前改革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必须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要大力提高事故现场快速处置能力。这是当前事故处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在一些地方事故处理部门出现场不及时、现场勘查时间长和由此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此,群众意见很大。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切实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尽快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济南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的“五快”(出现场快、现场勘查处理快、调查取证快、责任认定快、调解结案快),规定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压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以实际行动体现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城市交通日益繁忙、拥堵严重的状况,对于一些事实比较清楚又争议不大的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不再画现场图,由执勤民警填写统一的登记表,当事人签字后,立即清理现场的作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应予推广。
  二、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试办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广东省交警总队和广州市交警支队在会上介绍去年11月1日白云区交警二大队与白云区人民法院在省、市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联合开设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直接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这一作法既增加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工作量。这项改革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是把我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重要步骤,应该进一步扩大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在全国推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