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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严防发生大客车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

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严防发生大客车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
 (〔88〕公(交管)字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春节过后,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一次死伤十几人、几十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客运车辆肇事尤为突出。二月二十七日,江西省武宁县汽车运输公司一辆定员四十人的大客车,实际乘坐六十三人,严重超载,在武宁渡口待渡时,渡船尚未靠岸,司机即开车通过放行栏杆,滑下渡口引道,加之刹车失灵,客车冲入湖中,造成死亡二十四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三月七日,河南省卢氏县一个体运输户临时雇用没有大客车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一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大客车,定员四十五人,却载了七十一人,当行至灵宝县苏家坡村时,刹车失灵,翻入一百一十三米深沟,死亡四十二人。今年以来,浙江、黑龙江、广东、山西、陕西、四川等地均发生一次死伤多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社会影响很坏。发生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客运车车况很差,又疏于检查、维修,带病行驶,驾驶员超速、超载运行,驾驶技术不合格或麻痹大意,疲劳驾驶所致。特别是有些单位和个体户、承包者只顾经济收入,忽视安全生产,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暴露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安全检查工作不落实,制度不严,对个体和承包车辆缺乏管理,甚至严重失控漏管;有些道路条件不好,经常发生事故的地段没能及时改进和设置安全设施。为此,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连接发生死伤几十人的大客车交通事故,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严重问题。各级公安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来发生的空难、火车相撞和道路客车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督促交通客运部门和有车单位,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领导都要有人主管安全,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单位和每个人,司售人员既要承包运输任务,又要承包运输安全。要严格执行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运营。今后凡因单纯追求赢利,无视交通安全或对安全工作麻木不仁、严重官僚主义酿成事故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者外,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7258-8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对大客车和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整顿。要深入有车单位对客运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检验考核,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要坚决停驶,应该报废的客车要坚决报废,不够大客车驾驶员条件的,坚决取消其驾驶资格直至吊销执照。今后对大客车司机的培训、考核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在检验车辆、考核驾驶员中行贿受贿、徇私枉法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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