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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注销驾驶证有关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注销驾驶证有关问题的答复
(公交管〔1997〕226号)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注销多种准驾记录驾驶证有关问题》(鄂公交明发〔1997〕4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关于印发〈
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
〉的通知》(公发〔1991〕2号)和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改革交通违章罚款交纳办法的通知
》(公通字〔1995〕69号)中规定的注销驾驶证,是指注销包括驾驶证上登记的全部内容,包括驾驶证上签注的全部准驾车型记录,收缴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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