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法人资本:指其他企业法人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力的资金。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法人资本填列。
二十六、国有法人资本:指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力的资金。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法人资本中明细项目计算填列。
二十七、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力的资金。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外商资本填列。
二十八、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力的资金。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个人资本填列。
二十九、实收资本小计:按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填列。实收资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外商资本+个人资本。
三十、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项目填列。
三十一、其他:指使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等。
三十二、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小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三十三、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国家资本÷实收资本)+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三十四、国有法人资本应享有的权益=(资本公积-国有企业独享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国有法人资本÷实收资本)+国有企业独享资本公积
三十五、其他国有资产:指在负债中列示的国家专用拨款、国拨各种建设基金、特种储备资金、住房周转金等之和。
三十六、国有资产总额=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国有法人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其他国有资产
三十七、注册资本金:按企业最近一次企业法人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注册资本金填列。
三十八、资产总额:按当期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填列。
三十九、长期投资:按当期资产负债表的长期投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