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识码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做如下规定:
①国有企业(标识码1110):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独投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
②联营企业(标识码1130):指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或非国有资本联合投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
③国有独资公司(标识码1213):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④控股公司(标识码1211、1221、1231、2131):特指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即公司实收资本中国有资本(国家资本与国有法人资本之和)比例占50%(含50%)以上的公司。
⑤中外合作企业(标识码1140):指以国家资本或国有法人资本与外商依据一定合作条件设立的企业。
⑥中外合资企业(标识码1231、1232):指以国家资本或国有法人资本与外商联合投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
⑦中央银行(标识码2110):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分行、支行等。
⑧政策性银行(标识码2120):是指由国务院领导的办理政策性贷款业务的信用机构,目前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银行。
⑨商业银行(标识码2131、2132、2133):是指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盈利为经营原则的信用机构。目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独资银行以及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厦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⑩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标识码2260):是指示意图中列示的保险公司等五种之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典当业、邮政储蓄等。
二十二、企业规模标识码
即用1标识特大型企业
用2标识大型企业
用3标识中型企业
用4标识小型企业
用5标识未划型企业
企业规模标识码的填列口径与清产核资一致,进行了清产核资的企业可将此码直接填入。
二十三、企业级次标识码
该码依据产权归属关系标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以及由其开办的子企业子公司所属级次。
用1标识一级企业,即由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2标识二级企业,即由一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3标识三级及其以下企业,即由二级及其以下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二十四、国家资本: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金。按本企业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国家资本(国家股)填列(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投资设立企业的,其所投入的资本金应当作为国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