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一致认为,海岸带资源资产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开拓性、探索性工作,希望河北省各级政府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在理论、政策、技术、立法等方面加强领导和指导,并在经费上给予更大的支持。
附件二: 对河北省沧州市海岸带资源性资产
产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验收意见
海岸带资源是保证我国沿海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重要的国有资源性资产,开发利用规模和效益的日益增大,要求我们加强对海岸带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据调查,目前我国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权属管理混乱,资源种类和底数不清,无偿使用,低价出租,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不到实现,使原本脆弱的海岸带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抑制了海岸带资源整体功能的发挥。为防止国有海岸带资源性资产使用上的浪费和流失,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强化产权管理。进行海岸带资源性资产产权登记是强化产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沧州试点迈开了第一步,意义非常重大。
1994年7月2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海洋局组成验收小组,对沧州海岸带资源性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试点)进行了验收。试点工作是国家两局1993年11月20日以国资事发〔1993〕61号文下达给河北省,由沧州市国资局、海洋局具体组织实施的。
验收小组听取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审阅了上报的登记表、册、帐,有关工作文件、图件等全部成果,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验收意见如下:
一、这次试点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河北省各级领导高度的海洋意识。这次登记工作技术较复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完成这项工作,培训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登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海岸带资源性资产产权登记是一项开拓性很强的工作,试点时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切实可行的,技术规程、登记表册的设计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达到了一定水平。登记项目的设计比较合理,既为今后的产权管理打下了基础,又兼顾了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登记工作取得了大量具体成果,如:《登记(试点)工作总结》、《资产分布示意图》、《实施方案》、《简明技术规程》、《产权登记表》、《清查基础表》、《实物量帐户》等,实际登记了260户占用、使用国有海岸带资源性资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项目和范围基本做到了不重、不漏,权属基本明确,基本完成了产权界定工作。利用登记结果,初步建立起海岸带资源性资产实物量帐户,并为海岸带资源性资产的价值量帐户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为将来实行产权管理和有偿使用提供了依据。
四、这次登记试点工作所依据的理论正确,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有力,技术路线合理,对海岸带资源范围划分和种类定性方有所创新。试点工作所制定的文件、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形式、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总结的经验可供全省、全国推广应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