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2月20日 实施日期:2003年2月20日)停止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4月16日 〔1997〕国土(办)字第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治本之策和坚决措施。贯彻落实
《通知》,必将全面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各地要抓住机遇,奋力开拓,切实将
《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认真学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
《通知》精神上来。要把贯彻落实
《通知》精神,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首先将
《通知》精神和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的主要内容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坚决措施;深入了解土地国情、省(区、市)情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
《通知》不是一般性的文件,是中央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土地管理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
《通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