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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失效]

  车辆过渡、过桥、过隧道和通过收费路段的费用,均由托运人负担。承运人按当地规定的费收标准代收代付。

三、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装卸费收

 第二十条 计箱装卸费
  计箱装卸费以20英尺国际标准箱装载普通货物的基本费率为基础,按不同箱型、箱装货物类别和重、空箱分别计费。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和冷藏集装箱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装载放射性、易爆、易燃货物的集装箱增加75~100%。40英尺国际标准箱的计箱装卸费在20英尺箱各项费率基础上增加50%。
  基本费率如下:
  20英尺标准箱 20~25元/箱;
  40英尺标准箱 30~38元/箱。
  空箱计箱装卸费按重箱装卸基本费率的80%计收。非标准和特殊集装箱的计箱装卸费由承、托双方协议定价。
 第二十一条 装卸机械计时包用费
  根据托运人要求及作业条件的限制,需要包用装卸机械的,收取装卸机械计时包用费。按包用时间与装卸机械计时费率计费。装卸机械的计时费率,应分别按不同的机械操作能力制定。
  包用时间是指装卸机械到达任务地点起至完成任务时止的全部时间。作业时间内机械发生故障进行修理、工人用饭时间应予扣除。包用时间以四小时为起码计费时间,超过四小时,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费。
  装卸机构单位操作能力的计时费率:3~3.50元/标记吨位吨小时。
 第二十二条 装卸机械走行费
  自行或牵引的装卸机械自出场、站(驻地)至装卸点作业,应按发车点至作业点往返行驶时间或行驶里程折算时间和装卸机械计时费率的50%核收装卸机械走行费。
  行驶里程按每15-25公里折合一小时。
 第二十三条 装卸机械延滞费
  装卸机械按规定时间到达作业地点后,由于收货人或托运人直接责任引起的超过额定装卸时间,装卸箱落空时间、中途的停滞时间,都要按装卸机械实际操作能力和计时费率的25%核收装卸机械延滞费。
  延误时间不足半小时者免收,超过半小时以上,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费。
 第二十四条 掏装箱费
  国际集装箱在中转站内拆、装箱按港口费收规定向船方或货方收取掏、装箱费。站外拆、装箱向收、发货人计收。人工掏、装箱基本费率:
  20英尺标准箱 30~40元/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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