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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卷烟“打假”工作的决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
 卷烟“打假”工作的决定
 (国烟专〔1994〕第45号 1994年12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驻南方、西南特派员办事处:
  国务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国家四部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整顿卷烟市场秩序的通告》实施两年来,烟草行业的“打假”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工商、公安、技术监督、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两年来全国烟草系统共出动17万人次,收缴假冒商标卷烟38万余件,捣毁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黑窝点216个,缴获卷烟机械197台,没收劣质烟丝22吨,各种假冒商标标识2100万套,公开焚烧假冒商标卷烟107次,总计34万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今年九月份,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全国“打假”办和福建、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及有关执法部门,一次销毁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用的机械设备70台,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由于卷烟是高额税利商品,假冒商标卷烟屡禁不止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甚至在部分省、区的某些地方制假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为此,国家局要求全行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假”《通知》和国家四部局《通告》精神,继续堵源头、端窝点、查大案、整市场,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卷烟“打假”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有关部门多次予以打击,仍有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继续从事这项违法活动,并且技术越来越先进,手段越来越狡诈。因此,“打假”的任务也就更重,各级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假”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打假”工作的力度和有效性。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打假”工作,及时通报打假情况,并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规,阐明非法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对经济建设的严重危害以及政治上造成的恶劣影响,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他们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提高“打假”工作的力度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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