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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外语培训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部外语培训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8月3日 卫生部发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部各外语培训中心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中心的任务
  中心的任务是对在职医、教、研科技人员进行中、短期外语脱产强化培训和出国前集训。其性质属成人教育,具体任务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承担卫生部下达的出国前集(培)训任务。
  2、承担卫生部下达的出国进修选派计划内人员的外语考试前培训工作。
  3、探讨和研究成人外语强化培训的模式和方法,为提高外语培训的质量提供理论和具体措施。
  4、编写外语培训的教材和制作外语培训所需要的视听资料。
  5、在完成好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之外,可积极为所在学校和省、市举办各种外语培训班及其它成人外语培训。
  二、中心的体制和人员编制及职责
  1、中心接受卫生部和所在学校双重领导。培训任务由卫生部下达,日常工作以学校领导为主,学校应有一名校级领导分工负责培训中心工作。
  2、中心设主任一名,根据规模及任务多少,设副主任一至二名。中心主任的任免由所在学校和卫生部科技司共同研究决定后,由所在学校发文任免。副主任由所在学校任免,报卫生部科技司备案。
  3、中心的教师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暂定为8:1(8名学员1名教师),教师工作量暂定为每周8学时,各中心根据自己承担的任务,固定一些骨干教师,并以这些骨干教师为主进行培训和科研工作。如果培训任务重,教师不够,各学校应从外语系或外语教研室临时抽调一些优秀教师担任培训中心的课程,以保证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顺利进行。
  4、中心的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增强教学、教改意识,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完成好每堂课的教学。同时,要积极开展科研和教材的编写工作。
  5、中心的教辅人员编制,各中心可根据承担任务的多少,暂定一到三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三、培训课程及学时
  对各语种层次培训所开设的课程,卫生部不作统一规定。根据语言强化培训的特点,各中心每周应开设24学时左右的课程。其中22学时用于外语培训,2学时用于政治思想教育。卫生部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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