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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对外经济贸易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对外经济贸易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
 电视部关于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
 (1987年11月17日)


  自1985年我国政府正式宣布分两步实现普及儿童免疫并将这一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以来,各级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加强了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使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为保护儿童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计划免疫所针对的传染病持续大幅度下降,麻疹、白喉、百日咳的发病率较历史最低发病水平的1985年又下降了40-50%。目前全国已有690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开展计划免疫必需的冷藏运输装备,改变了以往1年1次的突击接种,有效地提高了儿童接种率。据统计,上海、北京、江苏、吉林、浙江五省、市的儿童接种率已达到85%,提前1年达到了国家计划要求。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各地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全面完成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儿童接种率在1988年底以前以省为单位达到85%,1990年底以县为单位达到85%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紧迫,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措施:
  一、大力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宣传工作。各级卫生、教育、广播影视、妇联等部门都应把开展计划免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应尽的社会责任。今后除在每年4月25日举行的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三八”、“六一”等重大节日进行集中宣传报导外,各地广播电视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制作并免费播映短小的计划免疫宣传广告节目,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并及时采访、报导各地的先进典型经验。
  二、各地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发出的《关于试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应将计划免疫知识纳入有关教材,重视对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进行计划免疫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计划免疫工作作为对妇女干部、群众宣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类培训、宣传计划,使每个母亲都能了解预防接种的知识,主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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