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逾期使用的大型建筑物、交通设施等重估时,可选择重置成本法;这类固定资产重估后,不再计提折旧,报废处理时按规定专项报批处理;对经过多次技术改造、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重估后净值较大,经批准也可按规定计提折旧。
20.征地费用已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如何重估?
答:企业有关征地费用已计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值的,随固定资产进行重估。
21.亏损企业是否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
答:亏损企业也应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计提折旧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22.重估后已提折旧与重估前已提折旧的差额是否补提?
答:重估后与重估前已提折旧的差额视同已提折旧,只按规定作帐务处理,不再补提。
关于清产核资中资金核实工作问题
23.申报核销应收帐款中的呆帐,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是因债务人死亡或被诈骗等造成的呆坏帐损失,应提供司法部门的证明;二是因债务人注销、解散、破产、倒闭等造成的呆坏帐损失,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三是对3年以上逾期债务要在清理的基础上,按拖欠时间(10年、5年、4年、3年)分时期反映,申报时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单项报告(单笔数额较小可合并)及附有关原始单据复印件。
24.申报核销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各项资产损失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国家以正式文件下达调整计划、指令淘汰产品或设备等,要提供省、部级以上正式文件名称、文号,时间较久难以查找的,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因重大政治经济环境影响,造成资产损失的,要说明损失的项目名称、数额、地区或国别和具体原因,同时提供立项证明、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没有证明文件的要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的单项报告及附有关原始单据复印件。
25.资金核实申报表的“土地估价增加数”如何填报?
答:“土地估价增加数”是指企业、单位经确认批准的土地估价结果,减去资产总额中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项中单列的土地价值和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6.土地估价结果为什么不列在所有者权益中?
答:土地估价结果如何入帐,财政部还没有正式规定,故暂不列入所有者权益,因而在资金核实申报表中采取单项反映。
27.资金核实申报表有哪些平衡关系?
答:财清04—1表平衡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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