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现伪造国库券的通报
(银发〔1995〕208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哈尔滨、长春、沈阳、广州、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邮政储汇总局:
最近,上海、广东、湖北等地在办理国库券转让和兑付业务时,陆续发现了伪造的1991年拾元、1993年五年期壹佰元和1994年第一期壹佰元假国库券。其中:1991年拾元的伪造国库券是继1992年在广州、1994年在广西等地发现之后,又出现的新版假国库券,且数量较多。为此,各级银行和金融机构及办理国债兑付业务的部门务必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接此通报后,请立即通知国债兑付网点,要求各经办网点的经办人员熟记假券特征,认真查验券面,辨别真伪,谨防误收误兑,避免国家资金损失。
二、各级银行如发现所辖地区出现伪造的国库券,应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认真追查,争取迅速破案,同时将有关情况逐级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
三、各地收缴的各种假国库券应按照财政部财国债字〔1995〕11号文中的规定缴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附一: 1991年国库券伪造拾元券的特征
一、假券所用纸张为普通的民用纸,手感松软,在紫光灯下有萤光反映;
二、假券的正背面颜色与真券有明显偏差,背面颜色偏深;
三、假券券面的纸条不清晰,背面的财政部印章线条模糊;
四、与1992年发现的旧版假券相比,新版假券正面的底纹较密,但与真券仍有偏差;冠字号码印制偏上。
附二: 1993年五年期国库券伪造壹佰元券的特征
一、假券所用纸张为一般的平版印刷纸,纸质松软,在紫光灯下有萤光反映。
二、真券为股印和平凸接线印刷,线条清晰;假券为照相制版印刷,线条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