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上年份签注等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上年份签注等问题的答复
(公交管〔1996〕1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年份签注等问题”,电话请示,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驾驶证和行驶证上年份一律用四位年号签注,不得省略。
二、
审验签注形式规范为:
“审验至××××年××月有效宁A”
三、
检验签注形式规范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