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关于对增加“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公交车道指示标志”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增加“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
 “公交车道指示标志”请示的批复
 (公交管〔1997〕91号)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在本市道路上施划“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的请示》(京公办字〔1997〕04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86)和《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88〕公发15号)确定的原则,考虑到北京市缓解交通拥挤堵塞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意在公共交通专用道上,增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标线”、“公交车道指示标志”和标线、标志式样。实施前要做好,周知社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