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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道德高尚、服务优质、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律师队伍。
  (二)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律师事务所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高层次发展,建设一批素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规模所;
  (三)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标准
  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总的标准是:职业道德好、服务质量优、人员素质高、社会形象好、组织规模大、管理规范化、业务实力强、设备较先进。具体标准如下:
  (一)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突出
  1.认真组织律师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律师每月应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政治学习。政治学习要做到有主题、有发言记录。
  2.依照党章的规定,建立了分党支部或党总支部。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民主生活会,并做到有主题、有发言记录。建立了党员评议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党员评议活动。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成效突出,获得地、市以上组织授予的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当事人对律师服务质量给予优、良评价的占80%以上。
  5.律师事务所环境建设、爱国卫生、治安保卫等方面符合社区管理要求。
  (二)重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措施有力
  1.每个律师都能够熟知《律师法》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建立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制约机制,设置了社会监督员和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有人负责处理投诉电话和当事人的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3.每年开展一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活动,并建立了评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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