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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运输收入会计规则》的通知(1998)[失效]

            主要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摘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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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科目│科目名称│          收入内容          │
│编  号│    │                        │
├────┼────┼────────────────────────┤
│ 281.1 │旅客票价│  车站发售的旅客票价收入,乘降所上车旅客票价收│
│    │收入  │入的90%,部配空调车底旅客票价加价收入。   │
├────┼────┼────────────────────────┤
│ 281.2 │行李运费│  发送行李运费,变更到站行李运费,国际联运国内│
│    │收入  │段运费。                    │
├────┼────┼────────────────────────┤
│ 281.3 │包裹运费│  发送包裹运费,变更到站包裹运费,国际联运国内│
│    │收入  │段运费。                    │
├────┼────┼────────────────────────┤
│ 281.4 │邮运运费│  自备邮政车挂运费,租用邮政车和占用邮车容间使│
│    │收入  │用费及邮政押运人员乘车费。           │
├────┼────┼────────────────────────┤
│    │    │  发送现付、到付后付整车运费,发送零担货物运费│
│    │    │,发送集装箱货物运费,快运费,冷藏车运费,国际联│
│ 281.5 │货物运费│运国内段运费,水陆联运铁路段运费,自备机车、货车│
│    │收入  │和租用铁路机车、货车挂运费,变更到站货物运费,分│
│    │    │卸作业费,特种货车使用费、回送费(长大货车使用费│
│    │    │除外),煤运特价收入,兰新复线加价收入。    │
├────┼────┼────────────────────────┤
│    │    │  客运其他收入:到站、列车补收的旅客票价收入(│
│    │    │含列车发售卧铺票价及乘降所上车旅客票价的10%)│
│    │    │,到站、列车补收的旅客随身携带品超重、超限运杂费│
│    │    │及无票运输包裹运杂费,违章乘车补收的票价收入,到│
│    │    │站补收的行李、包裹品名或重量不符运杂费,退票费,│
│    │    │客车租用费,租用、自备客车挂运费,车辆行驶费,包│
│    │    │车费,餐车使用费,外籍公民包用豪华列车费,包车停│
│    │    │留费、空驶费,行包变更手续费,行包运杂费退交金,│
│    │    │行包查询费,客运票证事故赔款,国际联运中发生的客│
│ 281.6 │其他收入│运杂费。                    │
│    │    │  货运其他收入:取送车费,货物过秤费,押运人乘│
│    │    │车费,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货车租用费,路产专用线│
│    │    │租用费,非运用车使用费,地方铁路、临管铁路货车使│
│    │    │用费,守车租用费,新线货车使用费,隔离车使用费,│
│    │    │自备(租用)货车停放费,机车作业费,防风网使用费│
│    │    │,铁路码头使用费,制冷费,冷却费,货物变更手续费│
│    │    │,货运计划违约金,到站补收货物品名、重量不符运费│
│    │    │,整车或集装箱超越违约金,货运运杂费迟交金,收回│
│    │    │互不清算的托运人现任的垫付款,验关手续费,滞留费│
│    │    │,货车清扫费、洗刷费、洗刷除污费,施封作业费,查│
│    │    │询费,进出口货物声明人格费,货运票证事故赔款。 │
├────┼────┼────────────────────────┤
│    │客货运服│  站台票,订票、送票费,行包保管费,接取送达费│
│ 281.7 │务收入 │,携带品暂存费,货物暂存费,有价表格费,签证费,│
│    │    │贵宾室使用费,补票手续费。           │
├────┼────┼────────────────────────┤
│ 281.8 │电力附加│                        │
│    │费   │                        │
├────┼────┼────────────────────────┤
│ 281.9 │货车中转│                        │
│    │技术作业│                        │
│    │费   │                        │
├────┼────┼────────────────────────┤
│ 281.10 │运输关联│                        │
│    │收入  │                        │
├────┼────┼────────────────────────┤
│ 281.11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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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铁路局、分局在办理运输进款业务中核收的人民币、外币的收入、存入银行结汇和结存情况。现金按业务发生的顺序,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现金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金库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二、本科目设下列明细科目核算:
  1、人民币
  2、外币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举例引用各会计分录的科目名称,凡是总帐科目不设明细科目的,使用总帐科目的编号和名称;设明细科目的,仅写明细科目的编号和名称,下同)。
  1、由于某种原因车站无法送存银行的现金由分局代收时
  借 101.1 人民币
    贷 108.3 汇缴途中款
  2、车站缴给分局的外币
  借 101.2 外币
   贷 108.3 汇缴途中款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铁路局、分局的运输进款在开户银行运输收入专户内的存入、支付、缴拨和结存情况。银行存款按业务发生顺序,序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其月末结余额必须和银行对帐单的结余额核对相符,如有差额,必须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属于本单位记帐差错,由本单位做更正会计分录补记入帐,属于银行责任差错,应即通知银行给予纠正。发生外币存款业务的铁路局和分局,应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外币交银行办理结汇。交款时按铁道部通知的外币内部折合率,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结汇时,外币实际结汇的人民币款额和原列帐的款额发生差额时,冲减原收入科目。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人民币
  2、外币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分局收到车站上缴运输进款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08.3 汇缴途中款
  2、铁路局收到分局上缴运输进款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43 下级欠缴运输进款
  3、铁路局收到本区军运后付运费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13.4 军运后付运费
  4、分局收到邮运部门结算的运费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13.3 邮运运费
  5、铁路局收到铁道部国际联运清算中心汇来的结算款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13.5 国际联运清算款
  6、分局收到外分局汇来的水运运杂费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13.6 垫付水运运杂费
  7、分局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借 102.1 人民币
   贷208.4 利息收入
  8.分局支付水运部门的水运运杂费
  借 113.6 垫付水运运杂费
   贷 102.1 人民币
  9、分局支付代收国际联运清算款、水运运杂费、代收外局款
  借 203.2 国际联运清算款
    203.3 代收水运运杂费
    203.4 代收外局款
   贷 102.1 人民币
  10、铁路局支付运营临管线收入
  借 208.3 运营临管线收入
   贷 102.1 人民币
  11、铁路局上缴运输进款
  借 285.1 银行汇缴运输进款
   贷 102.1 人民币
  第108号科目 车站在途款
  一、本科目由分局(或铁路局)核算车站当月已收而月末未送存银行和已送银行而银行尚未入帐的运输进款、车站银行存款以及车站已汇缴而分局在月终尚未收到的运输进款。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未存款--车站当月已收而月末未送存银行的运输进款,车站虽已送存银行,但银行在当月尚未入帐的款项。
  2、车站银行存款--车站运输进款在银行进款专户中存入、支付、上缴和结余的情况。
  3、汇缴途中款--车站按期向分局(或铁路局)上缴运输进款,已从银行存款户支出,但分局在当月没有收到的款项。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分局根据“车站银行流转额汇总表”(格式自定),分别收、支方转帐
  ①借 108.2 车站银行存款
    贷 108.1 未存款
    209.4 其他(银行误进款)
  ②借 108.3 汇缴途中款
    贷 108.2 车站银行存款
  2、分局根据“运输进款收支汇总表”(格式自定)中的“应缴分局款”转帐
  (见142号科目)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铁路局、分局已汇缴而收款单位在月终尚未收到的运输进款。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分局汇缴途中款--分局按期向铁路局汇缴运输进款,已从银行存款户支出,但铁路局在当月没有收到的款项。
  2、铁路局汇缴途中款--铁路局按期向铁道部汇缴运输进款,已从银行存款户支出,但铁道部在当月没有收到的款项。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分局汇缴运输进款,而铁路局当月未进帐
  借 109.1 分局汇缴途中款
   贷 143 下级欠缴运输进款
  2、铁路局次月收到分局汇缴途中款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09.1 分局汇缴途中款
  第110号科目 货币调整
  一、本科目是铁道部国际联运清算中心专用科目,是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帐户与国际联运清算货币(外币)帐户的调整科目。每季度末,本科目人民币帐户与外币帐户余额按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折算的人民币之间的差额为汇兑损益,调整列入“208.5应付运营款其他”科目。编制季度、年度会计报表时,应收、应付国外铁路费用等外币帐户余额按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应行次内。本科目经调整后无期末余额。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人民币
  2、外币
  第113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应向旅客和托收货人核收而尚未收回的旅客票价和客货运杂费;应收国际联运清算款;应收军运、邮运、垫付水运部门的运杂费;各铁路局、分局间代付的运杂费。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少收款--分局在审核票证中发现少收的票价和运杂费。超过180天未收回的少收款,结转“118应收运营款”科目。
  2、迟交运杂费--托收货人当日应交的运杂费没有按规定时间交清的欠款以及托收货人交付的空头、错误的支票。
  3、邮运运费--规定按后付办理的邮运运费。
  4、军运后付运费--铁路分局、铁路局向本区军交部门结算的后付运费。
  5、国际联运清算款--铁路分局、铁路局通过铁道部国际联运清算中心向外国(地区)铁路清算的应列旅客票价、行包运费、过境货物运费、国境站杂费以及外国员工借支款。
  6、垫付水运运杂费--铁路分局所属的水陆联运换装站向水运部门垫付的水运运杂费以及规定向水运部门清算的责任垫付款。
  7、外局代收款--国境站应向其他铁路局、铁路分局核收的国际联运国境站发生的杂费、换装整理及加固材料费,100元及以上托运人责任垫付款及应收外局的代收运杂费等。
  8、其他--上述以外的其他应收进款,包括应收工程临管款、应收地方铁路款、稽查填发的违章乘车处理通知书及漏(欠)收款处理通知书款等。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分局或铁路局审核发现的少收款
  (见142号科目)
  2、车站发生的迟交运杂费
  (见142号科目)
  3、车站发生的邮运运费、垫付水运运杂费、国际联运国内段杂费
  (见142号科目)
  4、分局向邮运部门清算的邮运运费
  借 113.3 邮运运费
   贷281.4 邮运运费收入
  5、铁路局向本区军交部门清算后付运费(指分局核算、铁路局清算)
  借 113.4 军运后付运费
   贷 143 下级欠缴运输进款
  6.车站收回少收款
  (见142号科目)
  7、铁路分局或铁路局填发违章乘车处理通知书
  借 113.8 其他
   贷 281.6 其他收入
  第118号科目 应收运营款
  一、本科目核算铁路局、铁路分局收入管理部门应向运营财务部门核收的帐款。主要包括本企业后付运费、路外人员伤亡垫款等。月份终了,本科目余额,双方必须核对相符。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本企业后付运费--本企业有关单位经批准按后付办理的路料运杂费。
  2、其他--上述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包括路外人员伤亡垫款(应于5日内归垫)、超过180天未处理的少收款、职工责任赔款、违章乘车票款、漏(欠)收款等。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车站发生的路外人员伤亡垫款
  (见142号科目)
  2、本企业工务部门路料后付运费
  (见142号科目)
  3、超过180天无法收回的少收款
  借 118.2 其他
   贷 113.1 少收款
  第11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应收帐款”、“应收运营款”以外的其他应收帐款。主要包括少缴款、垫付行包保价赔款、待查明款、运输收入事故赔款等。
  二、本科目设以下明细科目核算:
  1、少缴款--分局在审核客货票证、报表时,发生的实缴小于应缴的款项。包括站段现金丢失、短少事故未处理前的短少款。
  2、行包保价赔偿款--车站按规定在运输进款中垫付的行包保价事故的赔款。
  3、其他--上述以外的应收款,包括待查明款、票证丢失、被盗事故赔款等。运输收入事故赔款不能收回部分,经批准可冲减原列运输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分局经审核发现的少缴款、职工责任赔款
  (见142号科目)
  2、车站垫付的行包保价事故赔款
  (见142号科目)
  3、分局经审核发现车站银行存款帐户的误支款
  借 119.3 其他
   贷 108.2 车站银行存款
  4、分局收回垫付行包保价事故款
  借 102.1 人民币
   贷 119.2 行包保价赔款
  5、经批准列销不能收回的运输收入事故赔款
  借 281 应缴运输收入(相关明细科目)
   贷 119.3 其他
  第142号科目 运输进款
  一、本科目核算铁路局、铁路分局应收和已收的运输进款,是中转科目,月终借贷双方显示平衡,没有余额。
  二、本科目根据“运输进款收支汇总表”的收方、支方编制会计凭证,明确各个帐户的对应关系,简化会计核算手续。
  三、本科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根据“运输进款收支汇总表”收方做会计分录
  借 142 运输进款
   贷 281.1 旅客票价收入
     281.2 行李运费收入
     281.3 包裹运费收入
     281.4 邮运运费收入
     281.5 货物运费收入
     281.6 其他收入
     281.7 客货运服务收入
     281.8 电力附加费
     281.9 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费
     281.10 运输关联收入
     282.1 建设基金
     283.1 行包保价收入
     283.2 货物保价收入
     284.1 运营临管线收入
     284.2 其他
     203.1 多收款
     203.2 国际联运清算款
     203.3 代收水运运杂费
     203.4 代收外局款
     203.5 代收双优列车加价收入
     203.6 其他
     208.1 路内装卸费
     208.2 路外装卸费
     208.3 运营临管线收入
     208.4 利息收入
     208.5 其他
     209.1 多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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