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委属高校加强公费医疗
管理、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减少医疗费超支的意见
(1996年12月19日 教财厅〔1996〕15号)
公费医疗制度在高等学校实行以来,对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教学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这种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表现出来,甚至十分突出。许多学校普遍存在公费医疗经费超支,使学校形成极大的负担。造成公费医疗超支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标准低,一般高校拨款标准为教职工每年每人200元,学生每年每人60元,与实行支出相比,差距很大;药品价格上涨,医疗费支出总量逐年增大;公费医疗管理不严,漏洞多,浪费大,“一人享受公费医疗,全家免费吃药”的现象严重;高校离退休教职工逐年增加,知识分子年老体弱现象普遍;部分高校没有校医院,或校医院未充分利用,有病就往外转,不注重内部挖潜;大多数高校的医疗费由学校包揽,没有建立起学校、所在单位、个人几方面合理分担的机制。
目前,有些委属高校在公费医疗的管理中,积极探索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医疗费支出的路子。有的学校重视校医院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请专家来校会诊会医,增强校内留治能力,减少校外就医,节省医疗费开支;有的学校注重完善医疗管理制度,严格药品、卫生材料的管理,堵塞药费报销工作中的漏洞,防止浪费;有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医院现有条件,对外进行医疗服务,接治校外病人,合理取得收入,弥补医疗费支出;有的学校结合校情,建立平安互助基金等形式,树立新的保障意识。因此,在这些高校医疗费超支就相对减少,教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也能得到保证。这表明,管与不管,改与不改,效果完全不一样。公费医疗工作中有很大潜力可挖。
为了加强委属高校公费医疗管理,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减少医疗费超支,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应根据《
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和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活》的精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基本医疗水平,切实加强公费医疗的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二、高度重视公费医疗超支问题,努力结合校情,想方设法减轻“包袱”;要学习有关高校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疗费的超支问题;要从长远出发,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早改、早想办法,以利于学校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