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抽样方法:各县(区)采用以校为单位、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按其经济、文化、教育水平的高、中、低,中、小学校各抽查3所共6所(小学指乡中心以上的学校)。各省抽查上报中央的学校数,中、小学校不少于30所(中、小学各15所)。
四、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各级学生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辖区的考评工作,防病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996年下半年 全国“考评方案”培训班
1997年上半年 各县(区)自查
1997年上半年 各省上报考评结果
1997年下半年 中央检查组抽查
附件1: 学生“六病”防治工作考评得分权重
考评采取百分制记分,最后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项工作得分权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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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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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措施 30分
健康教育 10分
寄生虫病防治 10分
沙眼防治 10分
贫血防治 10分
营养不良和肥胖防治 10分
(以营养不良患病率作为考评指标)
龋病与牙周疾病防治 10分
(以龋齿作为考评指标,龋均、充填率各5分)
视力低下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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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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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六病”防治达标记分方法
根据县(区)考核自查获得资料,计算出1995年的各病患病率,与基线资料比,若达到《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的第一阶段目标,初步得分为该指标的满分值。若未达到第一阶段防治目标,各病自查考核初步得分按下式计算:
寄生虫:
1992年蛔虫感染率-1995年蛔虫感染率
初步得分=---------------------×10
1992年蛔虫感染率-相应评价指标值*
沙眼:
1、城市
1992年患病率-1995年患病率
初步得分=-----------------×10
1992年患病率-相应评价指标值*
2、农村
初步得分=(Y-X)×100×10/25
贫血
1、1992年贫血患病率≥50%的县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