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燎原广播电视学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关于燎原广播电视学校的工作任务
  当前各级燎原广播电视学校要以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大面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加快农村实用技术的普及和运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教育手段和教学网络,尽快把适用的先进技术送到乡村,普及到千家万户。同时,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向农村干部、企业职工普及市场经济、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
  积极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促进“燎原计划”、“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的有机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教育资源,为农村各类教育和三级分流提供教学服务,使燎原广播电视学校音像教材在普教“3+1”、农职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在各级燎原计划办公室和农科教结合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把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燎原计划百千万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并紧密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择重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推广,以加快农民致富的步伐。
  要注重教材建设,注重师资配备,注重教学质量,强调以法治教、科学管理。中国燎原广播电视学校要不断提高教材编制和播发水平,地方燎原广播电视学校要按本地需要做好地面接收、组织收看、现场咨询、项目推广、教材配套等工作。在工作中,逐步完善燎原广播电视学校教学系统建设。
  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办学条件达到规定要求的地方燎原广播电视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教学要求进行面向农村的中专学历教育。为规范管理,其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调和设置要适合于农村初中毕业的知识青年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乡镇村干部和其他农村从业人员的学习;采取“注册视听”的管理办法;发放由中国燎原广播电视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已经设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的地方广播电视大学、职业中专和县办成人中专校等要将燎原广播电视学校和地方中专学校举办的学历教育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便于加强管理。
  加强燎原广播电视教育理论研究,指导教改实践。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注意吸收国际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农村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有益经验。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办好燎原广播电视学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