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财经、政法类
专业政治课课程设置的意见
(1996年2月6日 教职〔1996〕1号)
中等职业学校财经、政法类专业设置的经济或哲学方面的理论课程,既属政治课又属专业基础课,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我委在1993年对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课改革时,对财经、政法类专业的政治课未明确提出具体设置意见,允许相关学校按我委对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的要求,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对有关课程的学时和内容做适当调整。两年多来,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财经、政法类中等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学生文化程度和学制的不同,我委现对中等职业学校财经、政法类专业的政治课课程设置提出以下意见:
1、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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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 学 │ │ │ │
│ 程 制 │四年制(招收初中 │三年制(招收初中 │二年制(招收高中 │
│ 与 │毕业生) │毕业生) │毕业生) │
│年 学 │ │ │ │
│ 级 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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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级 │社会主义市│92-100│社会主义市│92-100│社会主义市│64-70 │
│ │场经济 │ │场经济 │ │场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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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常识 │20-25 │政治常识 │20-25 │建设有中国│45-50 │
│ │ │ │ │ │特色社会主│ │
│ │ │ │ │ │义的理论与│ │
│ 二年级 │ │ │ │ │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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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观、人│32-36 │世界观、人│32-36 │职业道德 │32-36 │
│ │世观 │ │生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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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 │32-36 │法律 │32-36 │ │ │
│ 三年级 ├─────┼───┼─────┼───┤ │ │
│ │国情 │32-36 │职业道德 │32-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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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级 │职业道德 │34-4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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