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资格认可的通知
(1999年1月14日交通部
交水发〔1999〕22号文印发)
根据《水路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水路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1996年第10号令)和《关于
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资格认可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1998〕419号)的规定,现公布下列单位为交通部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的资格认可单位:
一、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
电话:0411-4604512 传真:0411-4603289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
邮编:116021
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电话:022-24375181 24377764
传真:022-24373319
地址:天津河东区程林庄道南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
邮编:300162
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电话:010-63249174
传真:010-62256254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柳树北
邮编:100081
四、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
电话:0931-8824596
传真:0931-882459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701号
邮编:730030
五、四川省铁路货物运输包装检测中心
电话:028-7600329
传真:028-760032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院内
邮编:610031
六、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