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上述目标,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质量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上,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明确质量责任,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与效益的关系,在质量和进度发生矛盾时,进度一定要服从质量,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机制,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长期工程建设经验的总结,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控制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产生“三边”工程,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责任,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工程建设,严肃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工程勘察成果是设计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关系到工程成败的基础资料,必须保证勘察工作质量。工程勘察要结合工程的特点,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标准和深度,不得随意简化。要加强对勘察成果的审查,确保勘察资料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勘察成果要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建成高质量工程的前提条件,设计单位要完善技术责任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我部的有关规定,保证设计深度和质量。设计方案要进行等深度比选,克服对经济因素重视不够、细部设计不深、图纸校审不严等现象。要组织好设计文件审查,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人员要深入现场,做好设计服务,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抓工程质量,要从源头抓起,防止不合格的队伍、不合格的原材料和产品进入建设市场。重点要抓好招标投标这一关键环节。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不搞人情标、照顾标,任何人不得干扰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通过规范的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素质高、能力强、信誉佳、符合资质的施工、监理队伍。严禁无资质或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入水运建设市场。要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管理,严禁转包和将主体工程分包以及非主体工程的层层分包,非主体工程分包要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同意。要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实际能力、技术装备、履约信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队伍必须限期整改,否则要坚决予以清退。业主不得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指定分包、指定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