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程序框图
┌─────┐ ┌────────────┐
│ 准备工作 ├──────┤1.草拟工作大纲和编写大纲│
└──┬──┘ │2.初步确定编写人员 │
│ └────────────┘
┌──┴──┐ ┌────────────────────┐
│ 大纲审查 ├──────┤1.宣布成立编写组;2.学习有关文件; │
└──┬──┘ │3.审查工作大纲和编写大纲;4.形成会议纪要│
│收集资料、科研、分└────────────────────┘
│别写出各部条文初稿┌───────────┐
┌──┴──┐ │1.调研及专项成果鉴定;│
│ 初稿工作 ├──────┤2.重点讨论的专题咨询;│
└──┬──┘ │3.条文初稿讨论协调; │
│在补充测试、调研的│4.形成会议纪要 │
│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
│稿 ┌─────────────────────┐
┌──┴──┐ │1.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形成意见汇总表和会│
│ 征求意见 ├──────┤议纪要;2.编写组会商定修改原则、方法及进度│
└──┬──┘ │计划,形成会议纪要 │
│ └─────────────────────┘
│ ┌─────────────┐
│ │1.对意见汇总表的处理意见;│
│ 形成送审稿 ──┤2.修改条文; │
│ │3.条文说明; │
│ │4.送审报告 │
│ └─────────────┘
┌──┴──┐ ┌─────────────────────┐
│送审稿审查├──────┤1.对送审稿提出审查意见,形成意见汇总表和会│
└──┬──┘ │议纪要;2.编写组会;修改原则和修改计划等 │
│ └─────────────────────┘
│ ┌─────────────────────┐
│ 形成报批稿 ──┤1.条文修改;2.总校;3.对送审意见的处理意见│
│ │;4.提出报批报告 │
│ └─────────────────────┘
┌──┴──┐
│ 报 批 │
└──┬──┘
├───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
│
┌──┴──┐ ┌─────────────┐
│ 日常管理 ├───────┤1.收集问题及意见;2.解释;│
└─────┘ │3.遗留问题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