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层管理人员根据业绩情况择优选派。
(二)出国培训人员的推荐、考核与报批程序
1.被推荐的外派人员应由所在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总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报表的要求填写“拟派出国(境)培训人员考察表”,并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总公司教育部。
2.教育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或考试、考核,符合要求后,经总公司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室审批,并报国家外专局(赴港澳地区培训的还需报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核准。
3.教育部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安排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外语和业务测试,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安排。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统考者,应事先向教育部说明原因,可参加下一次统考。
4.各有关单位收到教育部正式通知和有关批件后,应抓紧办理政审、护照及有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材料寄达总公司教育部,由人事部负责办理出国(境)手续。
五、外派培训人员的工龄,休假及经费管理
(一)赴海外培训人员在批准出国(境)培训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二)外派培训人员按规定不享受回国休假的待遇,其亲属也不安排出国探亲。
(三)外培结束回国后,按规定可享受休假,具体天数由各分公司参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外培人员按临时出国(境)待遇支付其费用(置装费、旅费及在海外期间的生活费用等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到香港和伦敦培训中心需按规定另交培训费,全部费用由派出单位一并划拨到总公司财会部。
六、外派培训人员出国前的集训
赴外培训人员出国(境)前由总公司教育部统一组织短期集训,集训主要内容包括:派出目的和要求;有关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出国(境)人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外事纪律,有关国家的基本情况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课程辅导,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七、本规定自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总公司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拟派出国学习人员考察表
项目名称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
姓 名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教育部制